莱芜市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
文章出处:未知责任编辑:装配式作者:绿色建筑人气:
发表时间:2016-05-2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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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雪野旅游区建设环保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积极发展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1]26号)、《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莱政发[2013]17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我市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市节能建筑得到了快速发展,外墙外保温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改善建筑功能、减少能源消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暴露出了明显的弊端:一是外墙外保温围护结构与建筑主体不同寿命,目前我市采用的技术与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其理论寿命只有25年左右,远低于建筑物主体50年左右的设计寿命,预计2020年-2025年期间,我市将有60%左右的节能型住宅外墙外保温工程进入维修期,届时将产生大量的资金消耗和资源浪费,给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等利益主体造成沉重的历史包袱,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二是传统外墙外保温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产品生产和施工工艺相对简单,在给推广应用工作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往往难以保证,极易造成各种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甚至会产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相比传统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不仅能有效解决保温体系与建筑主体同寿命问题,而且在抗震、安全等性能方面也得到了加强,能同时满足建筑、防火等要求,是建筑节能发展的方向,符合我市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和战略规划要求。随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化,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逐步限制淘汰已经明显落后的传统外墙外保温技术已经势在必行。
二、加快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步伐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已成为建筑结构体系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方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研发了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承重多孔砖自保温结构保温体系、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和居住建筑夹芯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等七种一体化技术体系,编制了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图集,产品已在省内外许多城市广泛应用。目前,我市已引进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三种一体化技术并具备了推广应用的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地建筑市场使用以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高度50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8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应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和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申报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且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其它新建民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能够使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当优先使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公共建筑、8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必须采用一体化技术。
三、强化过程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
(一)建设单位在不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及产品,合理控制建筑节能工程增量成本。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作为增强建筑耐久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技术措施,纳入我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并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返还、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助、省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示范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方面给予支持。
(二)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时,应优先选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并依据相关的技术标准,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提高建筑节能设计的可操作性和建筑节能工程的经济性。对采用节能与一体化技术的工程项目,在我市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中予以加分奖励。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政策性审查环节增加节能与一体化应用专项审查,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本文件规定,未采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工程项目不予受理,退回重新设计。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抓好材料进场验收关,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对采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凤城杯”、“优质结构工程”及“市级优良工程”评选中优先考虑。
(五)监理单位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相关组成材料进场时,应查验墙体自保温体系的性能认定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和型式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生产企业应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为推广应用节能与一体化技术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支撑。
(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指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以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用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基金维修机制,逐步解决未来维修资金来源,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迅速推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在我市的应用。